德州新聞網訊(記者胥愛珍于春芝通訊員蘇安矗)近日,《德州市樂陵金絲小棗保護與發展條例》獲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意味著樂陵金絲小棗的保護與發展事業進入了法治化、規范化的新階段。
樂陵金絲小棗栽培始于商周,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歷史,是國家地理標志產品。近年來,樂陵金絲小棗產業面臨棗樹種植面積銳減、種植效益不高、產業鏈延伸不足等現實問題。
“立法就是要奔著問題去,首先解決好現有棗樹資源的保護問題,進而推動產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德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綜合科科長李鑫說。《條例》起草過程中,起草團隊先后數次深入樂陵金絲小棗核心產區調研,面對面聽取農民合作社、加工企業和棗農的意見建議。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立法注重體現“小切口、真管用”的原則,不追求大而全,而是聚焦樂陵金絲小棗產業發展中的關鍵環節和突出問題,增強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條例》共七章四十一條,涵蓋資源保護、生產經營、品牌建設、產業融合等內容。
“《條例》施行后,我們將依法加強古棗樹保護,推動標準化生產,促進棗文旅融合,讓小棗產業真正成為富民產業。”樂陵市林業局局長李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