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王志冕通訊員李鑫)2月3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德州市樂陵金絲小棗保護與發展條例》《德州市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條例》兩部地方性法規進行宣傳解讀。
《德州市樂陵金絲小棗保護與發展條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七章41條,從加強資源保護、規范生產經營等方面進行規范,著力破解古棗樹保護、產業升級等問題,標志著樂陵金絲小棗的保護與發展事業進入法治化、規范化新階段。《德州市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條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作為全省首部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地方性法規,條例共六章36條,從協同保護、傳承利用等方面進行規范,對加強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和推進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下一步,我市各級各責任部門將加快配套措施制定,增強條例可操作性。健全聯動執法機制,針對非法破壞大運河文化遺產、砍伐古棗樹等行為開展專項整治。強化監督與評估,及時發現并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也會跟蹤監督,推動問題整改,確保條例行得通、用得好、見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