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東升 萬傳澤 谷馨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探索閑置農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的有效實現形式,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激發鄉村振興動力活力。積極穩妥地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對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城鄉融合發展以及推動鄉村振興意義重大。
堅持穩慎推進,充分尊重農民意愿。農村宅基地改革要守住底線。農村宅基地和住宅是農民的基本生活資料和重要財產,也是農村發展的重要資源。宅基地制度改革關乎農民切身利益,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堅持“穩慎”原則,保持歷史耐心,以時間換空間,既要充分尊重農民退與不退的意愿,也要充分尊重其如何退的意愿。在農民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問題上,要嚴守政策底線紅線,要給進城農民留后路,切實為農民長遠利益著想,消除其退出顧慮。
突出潛力挖掘,推進土地集約利用。隨著城鎮化深入推進,大量農民進城務工生活,農民變市民,農村宅基地閑置普遍,挖潛潛力很大,有效盤活利用對提高農村土地資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激發鄉村發展活力十分關鍵。應協同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開展農村建設用地及閑置宅基地資源調查,全面摸清閑置和低效利用農村宅基地的底數,建立農村閑散土地和閑置宅基地臺賬,強化數據共享應用,并結合人口變化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同時,探索宅基地使用權流轉放活機制,支持鎮村通過村民理事會,將宅基地申請、管理、使用、收益等納入村規民約,引導一戶多宅村民主動退出。此外,要優化土地利用空間布局,結合整治工作將零星、插花的小塊存量集體建設用地整治歸并為大宗地塊,高效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推進鄉村產業發展,賦予農民更大的土地增值收益。
注重因地制宜,加快多元化開發。我市未來城鎮化空間廣闊,會有更多農民到城鎮居住,農村“空心化”問題將持續加劇,但仍有部分群眾會在農村長期居住生活。因此,盤活利用低效宅基地應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對于城區近郊和鄉鎮駐地附近的村莊,要利用地緣優勢,結合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對周邊村莊現有宅基地實施“存量更新”,對住房風貌和周邊基礎設施進行特色化、差異化改善提升;支持農戶翻建住房,對富有歷史年代感的老房子等建筑進行保護,留住更多“鄉愁鄉韻”。對于遠離城區、交通不便、公共配套服務不足、人口空心化嚴重且不在保留范圍內的村莊,在充分尊重群眾意愿的基礎上,可考慮通過宅基地換房、跨村聯建、建設集中居住小區等方式,引導群眾向中心村、鎮駐地或城區集聚,優化村莊用地布局、提升農民居住質量。
強化政策保障,促進“宅基地經濟”發展。在新發展階段,宅基地的財產功能日益凸顯。宅基地改革牽涉面廣,既涉及國家、集體和個人,又涉及政府與市場、社會主體,從而形成不同利益訴求,亟須規范、協調。一方面,要積極探索建立宅基地用于經營活動的審批備案制度,明確流轉方式、范圍、登記事項和流程,推行流轉租賃、入股合作、自主經營、自愿退出等多種模式,提高閑置宅基地綜合利用率。另一方面,要探索宅基地退出和利用利益補償機制,對于直接轉化為農用地、增加農村耕地保有量的給予一定補償或激勵;通過財政資金引導、金融信貸服務、落實技能培訓、強化市場服務等措施,發展“宅基地+”模式,推動“邊角經濟”“文旅經濟”“園區經濟”“生態經濟”等蓬勃發展,促進農民增收。
(作者單位:市委政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