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新月
近日,中央網信辦發布《網絡名人賬號行為負面清單》,為網絡內容生態劃出清晰紅線。這份清單不僅為規范“網紅”“大V”言行提供了具體指引,更向社會傳遞了明確的價值導向:粉絲數量絕不意味著特權,越是擁有廣泛影響力,越應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擁有百萬乃至千萬級粉絲的網絡名人,其言行具有顯著的示范效應和放大作用,這種影響力本質上是社會賦予的傳播權。然而在流量經濟的驅動下,部分人將公共平臺視為個人秀場,將影響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負面清單中列舉的種種現象——從編造“黑話爛梗”、傳播軟色情內容,到宣揚“躺平擺爛”“炫富拜金”等扭曲價值觀;從杜撰經歷、散布偽科學,到斷章取義曲解公共政策——這些行為反映出部分網絡名人社會責任的全面缺失。
當不規范表達被追捧為“潮流”,當消極人生態度被美化為“個性”,當片面解讀引發社會焦慮,其影響已超越虛擬空間,形成了真實的社會效應。特別是對青少年群體,他們正處于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期,缺乏足夠的辨別能力,更容易受到不良網絡內容的影響。網絡名人傳播的內容直接影響著青少年的價值觀塑造、行為習慣養成和心理健康發展。因此,要求網絡名人規范自身行為,不僅是凈化網絡空間的治理需要,更是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維護社會價值底座的重要舉措,也體現了對社會未來的責任擔當。
此次負面清單的出臺,標志著網絡空間治理進入精細化、常態化階段。它清晰表明,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影響力越大,責任就應當越重。網絡名人的責任體系應當包括三個層面:遵守法律法規的底線責任,這是不可逾越的紅線;恪守公序良俗的基本責任,這是社會對公眾人物的普遍期待;引領向上向善的積極責任,這是影響力應當發揮的建設性作用。這種多層次的責任體系,構成了網絡名人行為的完整規范框架。
規范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發展。我們看到,許多科普博主致力于傳播科學知識,公益賬號積極助力鄉村振興,文化類達人精心記錄非遺傳承——這些正面案例充分證明,網絡影響力完全可以轉化為推動社會進步的建設性力量。當流量追逐者轉變為價值創造者,當注意力經濟升華為責任經濟,網絡空間才能真正告別戾氣與低俗,回歸理性與美好。這種轉變需要平臺、監管部門和創作者共同發力,形成良性互動機制,建立起權責對等的網絡傳播新秩序。
清朗網絡空間的構建,需要每一位參與者共同努力,尤其是那些擁有話語影響力的網絡名人。必須清醒認識到,粉絲是信任的積累,而非特權的來源;流量是時代的饋贈,而非任性的資本。網絡名人的影響力應當成為連接正能量的節點,而非傳播負能量的樞紐。唯有建立起這樣的責任意識,將社會責任置于流量之上,將公共利益擺在個人表現之前,龐大的粉絲基礎才能轉化為向上向善的推動力。這既是對粉絲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的體現。